2 打击捂盘 开发商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开发商在销售时都会采取小规模分批推盘的策略。举例来说,尽管上海政府曾规定同一期房源必须达到3万平方米的标准,但是,在一张预售许可证下,开发商往往还是采取分批销售,往往一次开盘仅仅推出一两百套甚至有些只有数十套房源,从而造成房源紧张,一售而空的“假象”。与此同时,经常相隔不久的第二批房源价格就会明显提升。
此次国务院通知中明确,按照规定,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另外,各个部门被明确了监管市场的分工,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土地出让价款的收缴,深化合同执行监管,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价格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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