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上
西安市政府建立房地联动机制。
通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把它贴到市政府网站。
这是2018年以来
3.30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后。
第四次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在西安出台。
公告涉及土地出让,限购,限售等内容。
有明确的规定。
要进一步稳定地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
有效地推动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住宅用地均实行"限房价,定质量,竞地价"出让
"限房价,定质量,竞地价"出让。
结合城市发展、人口流入、住房存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科学调节供地节奏。每季度公布当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及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城市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房用地,除蓝田县、周至县外,全部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方式出让,土地价格、建设品质等要素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竞买人应严格履行。
每季度集中发布一次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严重不诚信行为,超过“三条红线”管理规定的竞买者,不得参加土地竞拍。
二、强化房产交易管理。
新居和二手房都要“满5”才能上市。
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需在本市居住满1年,并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和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记者注意到,关于落户和社保或个税缴纳时间的表述上,以前我市执行的政策是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这两个条件中就有一项即可;而新的规定则要求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该通知还明确,在住房限购区域内,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满5年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办理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对无住房转移记录的“刚需家庭”,将其年限要求调整为购房前48个月。
在商品房买卖方面,记者发现,原来我市执行的是“满3年2年”的政策,即网签新的商品住房合同满3年,二手房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2年,才能上市交易。新政策把这个条款,延长到5年。
对于家庭购房套数和限购区域,新政并未作出新的规定,还是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三、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
重点解决居民家庭首套住房需求。
公告明确,对于房地产贷款的集中管理,以及防止经营性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审慎管理的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商品住宅项目销售方案管理,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套房需求。逐渐建立二手房屋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
加强住房保障方面,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长租公寓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建设,对租赁住房单列用地计划,积极推进住房租赁试点,满足新就业家庭等群体的合理住房需求。
强化调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评估和考核机制,强化调控主体责任。各地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市住建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承担“稳房价、稳预期”的指导责任;市国土资源规划局要履行“稳地价、稳预期”的指导责任,承担“一城一策”的指导责任,确保房地产调控城市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