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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老板必看|疫情期间,政府多项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办公通2020-03-13 14:14:06

2020年,这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灾难,席卷中国,几乎让整个中国经济发展停滞,一切都处于停摆状态,“封城”导致交通彻底瘫痪,人们足不出户,直接阻断了很多行业的发展,如餐饮、旅游、电影、交通运输,对于这些企业的冲击是致命的!还有很多中小企业生产、销售停止,现金流被逐步消磨干净,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危机重重。

对此,陕西省、西安市政府及各区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企业的政策措施,有效应对疫情,减成本、增投资、稳就业、促发展!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仔细梳理这些政策,主要从税费减免、社保缴纳、金融政策、工程项目扶持、重大技创项目奖励政策、债券政策、商贸业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扶持政策来助力企业发展。

税费减免政策

1.  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 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企业,经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3. 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4. 防护类物资、洗消类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纳入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支持范围予以优先支持。防治新药研发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6. 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7. 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可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8.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

9.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社保优惠政策

1. 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交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2. 返还社会保险费    

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不少于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符合条件的,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3. 社会保险补助、补贴

西安市企业新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对西安市企业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分别给予500元/人·月、600元/人·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4. 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用工复工政策

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对我市企业新招用员工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00人及以上的、300人及以上的、500人及以上的,分别按照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申领流程:可打开西安市人社局官网http://xahrss.xa.gov.cn/

2.企业包车补助

对我市复工复产企业通过包车、包用铁路列车专门车厢等方式,组织集体接送员工所产生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3.自行返工人员交通补贴

对自行返工人员的交通费,参照客运汽车标准给予补贴。

4.招工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因疫情无法返岗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按实际增加稳定就业的员工数量,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5.职工培训补贴

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账资金中安排10亿元,支持企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对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全额补贴;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职工岗前培训的,按照不低于6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企业组织开展在岗职工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1000—5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6.为鼓励率先复产企业加大应急物资生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可以对企业进行预奖励。对按要求增产转产防疫用品的技改设备投资,按企业隶属关系给予50%补助

7.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对其购置的关键、核心设备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列入国家“专精特新”的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

8.对安全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给予30%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金融支持政策

1. 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率

(1)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减免担保费用,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降至1%以内;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以上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降至1.5%以内。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降低融资担保费率0.5个百分点。

(2)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中小企业,特别是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三农”领域等,鼓励各大型银行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全省防控疫情重点白名单企业贷款利率在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上再降50个基点。

2.贷款政策

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3.贴息政策

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

其他政策

1.用电优惠

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及配送企业等复工,2020年2月和3月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

2. 减免、补贴房租

  • 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租金。租用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非国有企业,暂定从2月份开始免收3个月房租。 

  • 对在疫情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特色载体,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奖补。

  • 支持创业中心建设,按照县、镇级创业中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用于补贴入孵企业房租、水电费等。

2. 扶持受影响产业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会展等行业给予重点扶持;提前兑现先进制造、三个经济、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扶持政策,对制造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安排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用于恢复旅游业发展,对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高品质酒店及民宿建设、精品旅游演艺进行奖补。 

3. 对外贸企业的补贴

对世卫组织PHEIC认定期内我市企业自费投保的短期货物贸易险或出口前附加险,按实缴保费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对我市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且于疫情响应期前支付参展费用、发生实际损失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补助。对当年我市企业实际赴境外参加各类展会,展位费支持比例统一提高到不超过80%。 

4. 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

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各地政府要按照适当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

西安市各区具体政策如下:

高新区

  • 对承租管委会及下属企业自建物业,疫情期间未享受其他房租减免政策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

  • 重点企业因疫情仍未返回的员工,从省内返回的补助交通费200元/人;省外返回的补助交通费300元/人,对员工返岗过程中碰到困难和问题的,全力协调解决。

  • 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或职介机构为重点企业输送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稳定就业3个月的,给予推荐机构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 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全额补贴;对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职工岗前培训的,按照不低于6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企业组织开展在岗职工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1000-5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 对于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因疫情无法返岗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 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按实际增加稳定就业的员工数量,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 高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采取“见贷即保”,担保费用予以全额免除。

浐灞生态区

  •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对安全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给予30%、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  对因疫情取消的已纳入计划、签订场馆协议的展会活动按照已发生活动宣传费用的50%进行补贴,不超过10万元。

  • 浐灞生态区内各旅游景点,由文化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按门票价格的30%给予补贴。

  •  对新注册的文创企业按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进行资助。


  •  浐灞生态区内所有酒店当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生态区财政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  对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的区内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2020年上半年销售额或营业额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给予5万元奖励。

  • 在浐灞生态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及分支机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入区补助。

西咸新区

  • 鼓励各大型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延长还款期限、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特别是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三农”领域等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水平上下浮10%。

  • 对2月1日至4月30日承租新区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按不超过2000平米标准,免收3个月房租。

  • 对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因疫情无法返岗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按实际增加稳定就业的员工数量,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 对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不低于6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企业组织开展在岗职工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1000—5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  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确保新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及时开工。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的企业,经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可先承诺进行扩产然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 对复工后所需防疫物资量大、负担重的企业,经审定后可对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给予30%、10万元补贴。

  •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技术改造和产能提升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对其购置的关键、核心设备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 疫情期间经营肉菜药品等民生必需品的企业、个体户,按照经营面积,经审定后,给予单家每天50—1000元补贴。

莲湖区

  • 租用区政府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非国有企业,暂定从2月份开始免收3个月房租。

  •  对承租区级公租房、廉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暂定免除3个月房租。

  •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众创空间、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 对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 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企业,经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 鼓励驻区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经营暂时受困的企业,实行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 支持地方类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和个人客户,开辟绿色通道、电子渠道服务,为辖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和贷款支持。

  • 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我们相信,在政府坚强后盾的大力支持下,中小企业一定能熬过寒冬、挺过难关,迎来明媚灿烂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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