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至今,住房保障法的立法脚步离人们越来越近。而在两会上,应该建立怎样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怎样的法律法规也成了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人大代表王波建议:建立以租赁为主的住房保障
(来源:黑龙江日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此,人大代表王波显得很激动:“中央的专项补助资金在2010年比2009年增加214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265亿元。大幅度加大‘真金白银’的投入,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解决住房民生问题的明确态度和坚定决心。”
“各级政府部门要勇于担当,还要善于担当,千方百计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人大代表杜吉明说,“建设保障性住房,在政府主导的同时,还要善于动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有效缓解‘差钱’的问题。”
杜吉明说,我省属高寒地区,建房成本较高。国家、省市补贴一部分、居民自己承担一部分后,仍有不小的缺口。这样算下来,财政状况不佳的市地完成建设任务难度很大。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比如允许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出售一楼门市房等多种方式补贴建设资金。
“要让低收入者住有所居。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应有的职责,是政府的基本任务。”人大代表石嘉兴认为,控制房价要做到有堵有疏,应该做到有效限制房价和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两条腿”走路。
石嘉兴说,受气候条件影响,黑龙江的有效施工期较短。建议各地建设保障性住房要抢前抓早,做到早谋划、早储备,尽快完善前期手续,争取在一季度前完成具体项目的规划审批,确保保障性住房及时开工、如期入住。保障性住房项目宜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集中建设与配套建设相结合,以“插花”式配套建设为主,优先安排在交通方便、基础设施齐全和就业方便的成熟社区,避免形成新的“贫民楼”、“贫民区”。(记者蒋国华)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