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保障性住房2021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印发,我市将在2021年建设和筹集3.04万套保障性住房。
1350套人才公寓建设。
该方案提出,到2021年,全市新建和筹集保障房3.04万套(公租房1.2万套,共有产权住房1.84万套),其中,2021年新增1.5万套(公租房0.7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8万套),2018年至2020年新增1.54万套(公租房0.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1.04万套);每年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000户以上。2018-2020年保障房续建任务继续由原来的责任主体实施,分五年完成。
我们的城市会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构建保障房建设的长效机制。城市建设局根据保障房轮候家庭的总数和未来人口的增长情况,确定“十四五”期间保障房建设的计划。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城市规划部门将各区和开发区实施保障房的地块纳入本轮国土空间规划。
调整公租房用地供应方式。
年度保障房用地计划单列。把2021年度1715亩保障房建设用地纳入区县、开发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国有储备土地上安排,明确地块并锁定四至、坐标,在资源规划平台上标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同意将商品住宅出让宗地报市国土资源规划局,汇总后报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审批。
对保障房用地方式进行调整。公租房用地供应方式由划拨转为协议出让,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在2021年4月1日之前已经开始建设的公租房,按划拨方式提供土地;没有开始建设的,按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
年度保障房建设目标纳入市考核指标。
规划明确了保障房建设投资模式的优化。对保障房建设主体进行调整,从2021年4月1日起,由市安居集团作为新建保障房的主体,承担新建保障房任务;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只负责土地供应,不再承担新建保障房任务。在2021年4月1日前开工的公租房、政府人才公寓(除迁移到市安居集团管理的项目),仍由原建设单位负责。以土地竞得者为建设主体的共有产权房建设任务,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土地竞拍。
多元主体多元筹资建设。从2021年4月1日起,新建公租房建设任务由市财政局、市安居集团作为投资主体,其中,市财政局承担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并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市安居集团,资金来源主要有:商品房易地集中配建资金、公积金增值等;市安居集团承担项目总投资的70%以上,资金来源主要是项目融资贷款、中央、省级投资补助、政府专项债券等。2025年4月1日前开工的公租房项目,建设资金仍按原标准和渠道解决。
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每月考核、季度通报和不定时巡查,将保障房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市、县两级考核指标,并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