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围绕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调整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等10个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1、加大对新城区的支持力度。2024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城区特定商品住房项目的家庭,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申请领取5-10万元购房消费券用于购房。
一是优化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二是阶段性调整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条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地和缴存地限制;三是将阶段性提高公积金可贷额度延期至今年年底。
3、调整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在武汉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家庭,办理新购一套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住房。
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财政部门对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
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差别化分级管理,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0.6-0.8的差别化预售资金监管系数。
7、换购住房的增值税补助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发放。
符合换购住房增值税补助优惠政策的购房人缴纳增值税(5%)后,可于2024年5月6日起(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按照已缴纳的增值税计税价格的1%补助资金)申请增值税补助。
在4月25日,武汉房管局还发布了“关于修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关内容的通知”。
通知中涉及多项重要变化,包括新增购房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提示、解除抵押时间和违约责任的约定内容措施等等内容,不但进一步的规范了商品房销售行为,也更好的保障了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不得不说,武汉的购房政策经过多轮调整确实已非常宽松,这对武汉来说,是机遇还是挑战?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