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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西安市房管局出重拳治“全款付”、“捆绑销售”!

西安楼市2018-03-31 10:27:53


针对当前购房人反响强烈的“全款付”、“捆绑销售”等侵害购房人选择权、知情权的行为,西安市房管局及时出手了!


今天(3月30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招招剑指楼市萌生的乱象!核心要点如下:


1、房企申请预售证时,须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拖延预售申报时间或采取分幢、分层、分批的方式进行销售。此举目的很明显,一是要有效增加商品住房供应,二是遏制房企“小刀割肉”式吊胃口的推盘行为!也意味着房管局此后批准发放预售证的周期将缩短。


2、要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规划情况、后期拟上市住房套数、面积、户型、计划上市时间及项目不利因素等信息。不利因素的公示,部分楼盘已经做到,要求全部楼盘都做到,这在西安是首次。而要求公示项目规划情况、后期上市套数、面积、户型及上市时间等,这次也是首次,目的是增加透明化,让购房人对该盘后续房源供应等情况一目了然!


3、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要正确宣传西安住房交易政策,不得散布、传播谣言或以房源紧俏、内部预留、后期涨价等方式营造紧张气氛,诱使购房人抢购。这一点针对性也很强,尤其是对销售人员来说,以后在朋友圈发内容,用词上得谨慎些了!


4、要求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及时告知意向购房人具体销售时间、地点。好吧,谁说目前楼盘的一些情况房管局不清楚?前些时日,不少购房人士反映,开盘都没接到通知,等了很长时间,居然连参加选房的“资格”都没,实在令人难以接受!这一点,以后恐怕不行了!


5、对意向购房人数多于可售房源的楼盘,要求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严禁内部预留房源或设置全款优先选房等限制性条件。公证摇号、严禁设置全款优先选房,这些都是正对当前部分楼盘出现的相关情况的针对性措施!


6、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价格公示结果,对每套房屋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公示价格销售房屋,不得捆绑搭售或迫使购房人接受有偿服务。近期,有个别楼盘自以为备案价低了,把车位等与房源捆绑在一起销售,还美其名曰“车位”,不买车位不卖房!对这些楼盘,可“绕道而行”,或坚决举报!


这以上六点及时出台,可谓条条实锤招招剑指当前楼盘销售中频出的乱象!


为确保通知执行的效果,房管局在这份通知中,还要求房企在销售现场公示规范开展商品住房销售活动的书面承诺,并将该承诺作为《商品房预售方案》附件在申请预售许可时提交房管部门。


即便如此,在习惯于见招拆招的当下,房企有不遵守怎么办?房管局在这份通知中也及时亮出了违规违法“成本”:


违反本通知的,房管局将按照《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发〔2017〕64号)要求,对违规主体一次性记10分、限制网签销售、暂停受理新申请预售许可,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这一招,相当于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直接扣12分吊销驾照!房企的违规成本明前比以前加大了!


这份通知精神要求全市全面执行!文件直接下发到了“长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临潼、阎良、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鄠邑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蓝田、周至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西安市房管局还要求,各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扰乱销售市场秩序、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


附件:西安市房管局通知——




文件=西安市房管局 编辑=周鑫 编审=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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