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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进入年底了,2021年准备升学的家长们又要忙活起来了,不少家长最近都在询问入学相关问题,今天为大家整理了西安市各区幼升小入学统筹安排,希望对于今后入学的孩子及其家长有所帮助。
各区县、开发区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也可结合紧密型“名校+”教育联合体的组建模式,在确保“+校”学区学生应入尽入前提下,在“名校+”教育联合体内统筹学生到“+校”入学。区县、开发区可探索在热点区域学校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属地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招生。市级审批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开发区管理的民办小学,可在本开发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行政区之间新移交的民办小学,可在现管辖地和原审批地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辖区内小学学位富余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可统筹考虑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小学跨区招生由属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中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
在西安,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是这样界定的,即: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包含了两类人:
①、不是西安市户籍的外省外市来西安工作的。
②、西安市周至县、蓝田县、户县三县户籍在西安市城十区工作的。
举个例子:
如果孩子是周至户籍,家长在莲湖上班并有稳定的居住地,那么孩子就可以在莲湖区家长的居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的被安排上学。
但是长安区的就不可以,城十区内的都不行。
心理不平衡肯定是有的。很多家长的不平之处在于:西安市户籍还不如外省市外区县户籍方便!
是啊,虽然说是城十区,好像离的也并不远,但是如果孩子在原籍上学,家里又没老人看着,家长在另一个区上班,也是挺麻烦的一件事。
但是没办法,教育部门的政策也是站在全局统筹的角度上,更合理的分配教育资源,保证更多更困难孩子相对就近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2.优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提前摸底是指对学位供给情况、入学需求情况、“户房一致”及政策规定准入类、各类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摸底;公布学位是指公布辖区内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公开规则是指公开报名学校范围、学校录取规则、区县统筹规则;参考意愿是指报名时征求家长意愿,安排入学考虑家长意愿;相对就近是指遵循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统筹兜底是指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辍学。
按照优先解决顺序,分三种类型依次完成所有生源的统筹兜底。
第一类:
1.符合户房一致的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符合高新区征地拆迁政策的拆迁过渡人员子女;符合户籍在高新区,房产在高新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符合西安市政策准入类人员子女。
第二类:
1.符合高新区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撑保障体系类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非中国国籍学生,实际居住在高新区,需在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三类:
1.符合高新区集体户籍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高新区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入学政策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3.符合高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1)优先安排高新区内有房,户籍在西安市以外(含周至、鄠邑、蓝田)适龄儿童、少年;
(2)其次安排户籍在西安市外(含周至、鄠邑、蓝田),西安市内无房,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在高新区、长期在高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3)最后安排户籍在西安市外(含周至、鄠邑、蓝田)无社保,长期在高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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