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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晓苏方案诠释以房养老优势月生活费多28500

财经网   2013-12-13 11:08

[摘要]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原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孟晓苏在其新浪V认证微博上谈到“以房养老”问题。

【《财经》综合报道】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原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孟晓苏在其新浪V认证微博上谈到“以房养老”问题,他例举了一个案例:

“讲个真实故事:上海七旬老人杨招娣没有亲生儿女,丈夫死后被子女离弃并把钱财卷光,老人将子女告上法庭。她除有低保还有套小居房改房。老人如何养老?若租房养老月租1千5加低保够住养老院;若反向抵押每月1.5万元并终生住房,再租出可多得1千5,但房子不能传子女。老人该如何选择呢?”

对此,他微博上同时给出四种解决方案:

方案一:靠低保每月1500元自住养老,孤独困苦无人照料最怕生病,房子留着死后传给子女,不孝子女盼她早死;

方案二:把房租出去,低保加1500元租金够住民政养老院,生活水平不高但有保障,房子死后仍可传子女。其子女因没有赡养负担,虽仍盼她早死但意愿减退。

方案三:卖房养老。浦东房产连年,她房改房目前约值200万元。卖房后她顿成富婆但没房住,钱存银行拿利息,搬入高端养老院。但房产今后跟她无关,银行利息能补通胀但低于浦东房产增值。富婆俭省度日以备长寿,而子女仍盼她早死,因余款要待死后才归子女。

方案四:有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后,她有一种新选择:把200万元房产抵押养老,因年龄高而得款多,起步即月入1.5万元。她可终生拿钱并可继续居家,若出租房还能多得一份租金。今后房产若老人当然可以分享,否则她可退保另选别的保险公司。设想若房产增到400万,她每月可得3万元!

方案四之续1:老人参保反向抵押每月可得这么多钱,自己花用不完,买个高额医保不在话下。所以国外统计入保老人比不入保的平均寿命多两年。钱花不完还不必存款,就可以拿钱给子女,活着给比死后给更好。若杨老太每月拿出几千元接济子女,他们还会不孝吗?都盼着老人长寿月月给钱。

方案四之续2:参保后老人过早离世不就吃亏大了吗?其实这种产品规定:老人随时有房产赎回权,只要还款还息办手续;去世后其近亲属也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拍卖价格高出部分可付给家属或按老人遗愿处置。要知道保险公司是拿其他保户的钱预付给老人养老,老人离世后当然要处置资产收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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