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批“房奴”还清房贷且大赚一笔,这是最近相当吸引眼球的新闻。短短十余字,蕴含的信息极其丰富,有还清债务的解脱和欣慰,不堪回首的唏嘘,有述说者的羡慕……甚至还有带着暗示意味的“蛊惑”。
批“房奴”还清房贷且大赚一笔,这是最近相当吸引眼球的新闻。短短十余字,蕴含的信息极其丰富,有还清债务的解脱和欣慰,不堪回首的唏嘘,有述说者的羡慕……甚至还有带着暗示意味的“蛊惑”。
批“房奴”是指在10多年前,即本世纪初到2003年前后,国家大面积实行住房货币化政策,银行开始对居民住房贷款“开闸”,国内迎来波房贷高潮。当时住房贷款的期限以10年居多,如今10年即将过去,许多贷款购房者还清债务,进入了无债一身轻的状态。
人们注意到,当年楼市尚处于起步阶段,房价相比现在很低,还清房款后,房子按当前价格计算增值好几倍。从这个角度说,购房者真是大赚一笔,确实值得高兴。
可是对大多数经济能力只够按揭一套房的购房者来说,这件事实在不值得大家围在一起羡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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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一位朋友恰好在2003年买了房子。这位朋友当时刚毕业成家,买房时举全家之力,首付耗尽了父母积累多年的养老钱。如今还清房贷了,手里却没攒下多少钱。虽然没有债务了,可怎敢轻言无债一身轻?老人的养老怎么办,孩子的教育怎么办?总不能全家“啃”房子吧?
事实上,房子想“啃”也没法“啃”。虽然按10年前后的房价差计算,房屋资产增值不少,可这些财富只是空中楼阁,纸上富贵。按照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人们不可能同时占用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要想获得其中一样,必须放弃另外一样。拿房子来说,不可能既满足所有人的住房需求,又能让他们出售并赚取增值。说白了一句话,房子卖了人住哪儿?
看来,还清房贷且大赚一笔,只是对少数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者而言,羡慕大可不必。炒作这种现象,只会鼓励更多的人为了“大赚一笔”而立刻买房。只是,以现在的楼市行情,谁又敢预期房价一定会再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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