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简称:《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房一标价”。对此,和讯房产下午连线全经联研究院副院长陈宝存认为,现在出台这一规定没有多大意义,对降房价没有多实质效果。
(来源:和讯房产)3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简称:《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房一标价”。对此,和讯房产下午连线全经联研究院副院长陈宝存认为,现在出台这一规定没有多大意义,对降房价没有多实质效果。
《规定》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对于这次《规定》本身来说,陈宝存认为,《规定》内容以前就有,只不过现在拿出来再次强调一下。但陈也表示,对于开发商来说,这一《规定》本身不具有任何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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