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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严打违法炒地行为 土地拍卖价高者得或将改变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12-21 10:54

[摘要] 未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的,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土部和省级国土部门。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严打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纪行为

土地拍卖“价高者得”或将改变

通知要点

未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的,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土部和省级国土部门。

专家观点

今年下半年济南土地市场比较平淡,大多数地块以底价成交,因此受此次新政的影响不会很大;如果今后各地仍频频出现“高价地”,国土部门可能会出台进一步措施,土地拍卖“价高者得”或将改变,从而斩断房价持续上涨的一个重要支撑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再度出现新“地王”的情形,国土资源部昨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监管、调控政策措施,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趋势。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土地拍卖“价高者得”的现象很可能因此改变。

记者注意到,在通知的4条内容中,各界关注的是第二条和第三条的部分内容,其中第二条要求:未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坚决防范受多种因素驱动的岁末年初放量供地。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市、县国土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土部和省(区、市)国土部门。第三条除禁止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1、出让主体不合法等违规出让行为外,要求加大对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求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网上挂牌、用地预申请、一次竞价、综合评标等等多种交易形式,改进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

市国土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从具体流程来看,通知增加了“高价地”上报、对可能出现的“高价地”进行评估这两个环节。高地价一直被认为是抬高房价的重要推手,上述人士认为,上报“高价地”的目的可能是想进一步掌握各地土地出让尤其是“高价地”的详细信息,为将来可能出台针对“高价地”的政策措施做准备。记者了解到,自上半年多次出现“地王”后,济南土地市场下半年一直比较平淡,大多数地块以底价成交,即使有竞争,也不太激烈,目前楼面地价一直稳定在2000元/平方米左右,相比一线城市并不算高,国土部门相关人士及业内专家因此认为,济南受此次新政策的影响不会很大。

资深地产评论人赵鲁梁表示,今年楼市调控政策频出,却未能挡住房价上涨,其深层次的原因不外乎土地垄断供应、“价高者得”的招拍挂制度、对开发商囤地炒地行为打击不力、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以及房屋持有成本太低等几方面。“在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基础上,国土部门重点针对囤地炒地和‘高价地’出台措施,并要求各地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如果今后各地仍频频出现‘地王’和‘高价地’,国土部门明年很可能会出台进一步措施,土地拍卖‘价高者得’的游戏规则或将因此改变,地价将趋于平稳,从而斩断房价持续上涨的一个重要支撑。”

山东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程道平则认为,随着土地供应加大,楼面地价应该处于下降趋势,这有利于防止“地王”频繁出现。他建议,为从根本上平抑土地出让价格和楼面地价,除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外,最主要的还是要增加土地供应。(记者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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