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1日西安出台楼市调控“16条”政策,时间已有半年。为保持楼市健康发展,近日市政府再次出台6条新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信贷、税收、市场监管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政是“限贷”,而不是“限购”。
6月1日西安出台楼市调控“16条”政策,时间已有半年。为保持楼市健康发展,近日市政府再次出台6条新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信贷、税收、市场监管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政是“限贷”,而不是“限购”。
是“限贷”而不是“限购”
据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就是孩子名下有房产,那也算是家庭的一套房。”该负责人强调。
“新政提高了房贷准入门槛,但并不限制外地人在西安购房,是限贷而不限购。西安暂时不会推出‘限购令’。”该负责人说。
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新出台的调控措施要求,国土部门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30%。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确保在新出让或划拨土地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普通商品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分别不低于15%、5%和30%。
违法企业暂不允许新购置土地
“我们将在年底前对房地产市场做一次全面检查,加强预售、销售合同备案等方面的监管,对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要进行严厉查处。”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新规要求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后期监管和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提高预售许可门槛,切实落实“一价清”、“明码标价”制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闲置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和征收,开展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涨幅过快或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利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手段强化税收征管,严肃查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开发企业,暂不允许新购置土地。
相关解释
西安楼市“限贷令”
据了解,从10月份开始,西安各商业银行就已经暂停发放本地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并暂停发放非本地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贷款。
对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要求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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