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出台十条新政,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政涵盖交易政策、购房优惠、落户入学、销售促进等多个方面,包括取消住房购买限制、优化住房贷款政策、提高多孩家庭购房贷款额度等。同时,新政还推动房屋建设水平的提升,强化金融信贷支持,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多便利和优惠。

为响应国家和省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号召,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多部门,出台了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这些措施旨在满足居民的刚需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交易政策与购房优惠的全面优化
新政在交易政策上做出了多项调整,取消了住房购买、转让、信贷和定价等限制政策,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后即可交易和转移登记。住房贷款政策持续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下调至百分之十五。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多孩家庭购房贷款额度提高,还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并实行“既提又贷”,创新开展“组合贷款”。购房优惠政策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购房税收优惠政策。落户入学政策也更具吸引力,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持备案网签合同,本人及其配偶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符合规定的家庭成员可随迁;在学位有保障的前提下,购房人义务教育阶段子女等可统筹就近入学。
销售促进与房屋建设水平的提升
为促进销售,新政开展了多项活动。房地产主管部门汇集房源信息,行业协会组织“方便看房”活动,开发企业积极宣传推介,支持在售项目针对多类机构开展团购活动。同时推行房票安置政策,被征迁居民可凭房票购买指定新建商品房。房屋建设水平也将提升,按照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等要求优化设计标准,允许调整地块商住比例,落实净地出让,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在销售模式上,新出让土地项目按年度不低于百分之二十比例实行现房销售,鼓励在建项目未售楼栋跟进。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延期缴纳。购买现房销售试点项目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鼓励商业银行对相关项目提供更多支持。
金融信贷支持与物业服务水平的强化
金融信贷支持不断强化,政银企协作机制优化,金融机构优化贷款流程等,还鼓励协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物业服务水平也将提升,推进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设,规范服务及收费行为,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综上所述,安康市的十条楼市新政全面优化了交易政策与购房优惠,提升了销售促进与房屋建设水平,强化了金融信贷支持与物业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了更多便利和优惠,助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