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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了,物业费还得交吗?来看权威解答!

西安房小通2024-03-26 15:30:51来自北京市

摘要: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了,物业费还得交吗?来看权威解答!】 当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如果物业公司继续提供服务,业主是否仍须支付物业费?本文揭示了法院的裁判观点,并提醒业主应履行交费义务,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物业服务合同的不定期延续合法性,以及公共收益处理的正确途径。

正文:

最近,西安有一个物业服务的案例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一家物业公司在合同期满后仍旧服务,但业主却拒绝支付费用,这事儿闹到了法庭上。结果怎样?法院的判决书告诉我们,《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期限结束后,物业公司若继续服务,原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也就是说,业主你别想着不交钱了,那合同还得继续执行呢。

我们还得知道的是,业主物业公司都可以随时结束这种不定期的合同关系,但需要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至于那些公共收益,比如小区广告费什么的,拿这些钱来直接抵物业费也是不行的,因为这些收益得扣除成本后,才是业主共有的。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应该明白,物业服务不仅关乎生活质量,而且还涉及到法律责任。我们作为业主,不仅要享受物业带来的便利,也得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按时交纳物业费。不仅如此,小区的和谐发展,也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依法维护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

小编点评:

物业费这事儿,对于很多业主来说,可能都有点儿小疑惑:合同没签,咋还要交钱呢?但其实,法律的规定是明确的,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物业公司即使在合同结束后继续服务,也是基于对业主负责的态度,而我们作为业主,自然也应该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物业服务关系的延续性表明,我们对小区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维护不应该是短暂的。反过来,这也要求物业公司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真正做到让业主满意。同时,物业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同样重要,业主有权了解自己的钱花到了哪里,物业公司也应该用实际行动,赢得业主的信任。

此外,公共收益的处理也很有讲究。不能因为个别业主的要求就随意使用这些收益,毕竟这是属于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公共收益先扣除成本,剩余部分由业主共同决定如何使用。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作为普通居民,在享有权益的同时,更应该清楚自己的义务。只有大家都遵守规则,我们的住宅环境才能更加和谐,大家的生活质量才能得到保障。物业费虽小,却是维系物业服务和社区和谐不可或缺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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