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一项关于保障性住房税费政策的公告。根据公告,该市将免征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对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房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此外,凡是按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契税税率将减按1%征收。公告还提到了其他税费优惠政策和相关执行细则。此公告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新标题: 西安发布保障性住房税费政策公告
西安市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一项旨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税费政策公告。根据公告,该市将免征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对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房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此外,凡是按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契税税率将减按1%征收。公告还提到了其他税费优惠政策和相关执行细则。此公告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