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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布住房租赁交易风险提示:市民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

西安市住建局  2020-09-25 07:37

[摘要] 近期,我局通过舆情监测发现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住房租赁企业失联“跑路”问题,造成出租人和承租人权益受损。

近期,我局通过舆情监测发现各地陆续出现住房租赁企业失联“跑路”问题,造成出租人和承租人权益受损。为防范住房租赁风险,现向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广大市民进行风险提示:

一、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住房租赁交易前,先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zfwsbg.xa.gov.cn/HousesRentWeb.WebApp/)查看企业是否在租赁平台进行开业申报。

二、查验租赁房源状况和信息。查看租赁房屋是否在租赁平台进行挂牌(租赁平台具有房源核验功能),或查验租赁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经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等),避免租赁产权不明晰的住房。

三、警惕租金“诱惑”陷阱。了解周边租赁房屋市场价格,房东将住房委托或租赁给企业时,对委托价格或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避免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租客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周边租金水平的,应慎重选择承租。

四、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租金支付等约定要清晰,双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推荐使用我局官网公布的《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租赁合同30日内,应当通过租赁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五、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租客应尽量选择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金额租金,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同时要注意查看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等相关条款。确需使用贷款支付租金的,应到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贷款银行签订单独的贷款合同申请贷款,并仔细阅读贷款合同内容,不将贷款合同嵌入到租赁合同中。

六、实地看房。租赁房屋前,应实地看房,注意查看房屋的户型、采光、交通、周边配套设施等环境因素,同时检查房屋内家具、设施、门窗、下水管道等,是否符合和满足租住需求。如果是合租房,需了解该出租房屋是否符合我市住房租赁出租标准(不得出租的空间、人均租住面积、居住人数等),避免租赁“群租房”。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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