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周是“司法热线周”,过去的5天里,先后有143个热线电话咨询有关法律问题和公证业务的问题,记者将问题整理后通过西安市司法局进行联系处理。司法热线周结束,这些电话还可咨询: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热线电话12348;西安市公证处电话:029-87201498、87201297、87201094。
本周是“司法热线周”,过去的5天里,先后有143个热线电话咨询有关法律问题和公证业务的问题,记者将问题整理后通过西安市司法局进行联系处理。司法热线周结束,这些电话还可咨询: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热线电话12348;西安市公证处电话:029-87201498、87201297、87201094。
>>问题摘要
杨女士:前夫去世,自己和前夫还育有一个女儿,女儿是否能继承前夫的遗产?
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科负责人王峰:对于前夫的遗产,女儿有继承权。如果前夫留有遗嘱那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王女士:在西安北郊有套房子出租给别人,约定租金提前半年支付,今年2月租赁户就应该付下半年房租,但是一直拖欠不付,她想把房子收回来,但租户不搬房里的东西,能申请办理相关公证收回房子吗?
西安市公证处业务二部部长王黎:王女士所言情况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请保全证据公证。中国公证协会《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修订)》第16条规定,办理保全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业的公证,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申请人须是房屋或者其他物业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并提交权属证书或者授权委托书;
2.提交经公证的承租合同,且其中必须载明承租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业的约定;
3.承租合同约定出租人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业前应当履行催告程序的,申请应当先就其履行催告义务的过程申办保全证据公证;
4.提交承租人存在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催金的函件);
5.申请人书面承诺对单方收回房屋或者其他物业行为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申请人承诺保护房屋或者其他物业内承租人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具体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应当有能力控制保全证据现场的局面,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可采用照相、录像等方式对现场状况加以固定。对现场进行清点物品并造册登记后,由申请人妥善保管。
王女士的情况,不能采取自行打开出租房对租赁户的物品进行处理,而且公证部门也无法参与,所以如果租赁户仍然拒绝与房东协商处理此事,只能是采取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
张先生:有两个孩子,妻子已去世,因客观原因导致小女儿没有出生证明,一直也没申报户口,现在能否办理父女俩的亲属关系公证用于户籍登记?
王黎:亲属关系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没有充分证明材料(例如户籍档案、出生证明书等)足以证明,公证处直接证明亲属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张先生可办理亲子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户籍管理部门申办户籍登记。 记者李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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