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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购房者增多 地产企业和项目双增加

西安日报  2017-05-03 08:00

[摘要] 一季度,在系列利好政策的影响带动下,西安房地产企业和项目个数实现了双增加,投资增速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二位。昨日,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西安房地产销售市场供需两旺,30岁以下购房者明显增多。

  一季度,在系列利好政策的影响带动下,西安房地产企业和项目个数实现了双增加,投资增速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二位。昨日,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西安房地产销售市场供需两旺,30岁以下购房者明显增多。

  30岁以下购房者增多

  市外购房者比市内购房者多1万多人

  今年以来,省、市两级政府强力推进大西安、自贸区及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西安市房地产开发市场再次注入了活力;同时,落户政策放宽对人才的吸引力提升等因素,也促使住房消费的吸纳能力不断增强。

  从购房者区域看,市外购房者居多。市房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市购房者4.15万人,同比增加0.43万人。其中,市外购房者2.59万人,比市内购房者多1.03万人,占全市购房者的62.4%。从购房者年龄看,30岁以下购房者增加。市房管局数据显示:30岁以下购房者1.59万人,30-45岁购房者1.90万人,45岁以上购房者0.66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0.21万人、0.19万人和0.03万人。

  企业和项目个数双增加

  投资增速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二位

  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936家,较上年同期增加80家,同比增长9.3%。房地产开发项目990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33个,增长15.5%。

  开发投资增长加速,住宅投资占比居高。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98.17亿元,增长22.1%,较上年同期提高20.9个百分点。投资增速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二位。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37.4%,较上年同期提高4.7个百分点。

  销售市场供需两旺

  办公楼销售面积高速增长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放缓,但依然活跃。一季度,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354.14万平方米,增长25.4%,较上年同期回落26.1个百分点,高于5.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2.3个百分点。销售面积总量和增速分别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五和第四位。

  从销售类型看,办公楼销售面积高速增长。一季度,商品房住宅销售面积为324.34万平方米,增长22.4%,占商品房销售面积比重的91.6%,较上年同期回落2.5个百分点;办公楼销售面积为15.39万平方米,增长2.2倍,占比4.3%,较上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

  房屋竣工面积增长1.3倍

  房地产开发企业景气指数同比提高

  一季度,房屋竣工面积为464.38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260.53万平方米,增长1.3倍,环比增加130.66万平方米,增长39.2%。由于竣工面积增速高于销售增速90.9个百分点,导致短期内库存压力相对加大。

  据调查,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景气指数为117.2,同比提高27个点,比上季提高13.8个点,高于其他行业。加之西咸一体化、招商引资和自贸区挂牌等利好政策的进一步落地,良好的市场预期催化销售热度,随着4、5月份传统商品房销售旺季的到来,多方发力,预计二季度房地产市场将持续呈现稳步增长态势。

  相关报道

  我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不再实行资质核准

  根据住建部有关要求,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日前,省住建厅就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资质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后,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发放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各地不得要求企业重复备案。房地产估价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15条、第27条、第28条的规定予以备案;同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级条件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注相应等级。

  对已取得资质等级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继续有效,资质有效期满30日前,应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未申请备案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开展房地产估价活动。对原资质申请变更事项时,不再颁发资质证书,改核发备案证明。对现有一级和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符合备案条件的,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原等级换发备案证明。现有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效期满后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条件的,不予备案,不得开展房地产估价活动。

  同时,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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