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租房子,给学位!这种事情多见于在一线城市和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那么,这种学位能否得到保障?
租房子,给学位!这种事情多见于在一线城市和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那么,这种学位能否得到保障?
2016年10月,在北京做生意的刘先生回西安置业。考虑到两个即将上小学的子女,于是在58同城网站上挂出了求购西安某知名大学附小学区住房的房屋信息。随后就有该学校的内部职工找到刘先生,表示自己有房子可以出售,带该校附小和附中的学位。刘先生和对方沟通,并去看了房子。“房子是100多平方米的小三室,是该大学的职工房。”刘先生表示,这个房子没有产权证,不能进行售卖。由于房主夫妻双方都是该学校的老职工,每个人名下都有学位名额,所以后来和房主商量可以带学位出租,具体形式是,租住20年,并给两个小学、初中的学位指标,共收40万。考虑到业主年龄已过80岁,后期不可预估,或者房子拆了,承诺不能兑现,刘先生找了相关的律师咨询,对方也叫来了已成年的孙子作为当事人和确定人,并在合同上注明:“由于房子不可抗拒的拆迁或者老人不在了,租住时间不到,房主必须要提供相同位置、相同大小的房子,并确保承诺的两个学位生效。”
记者从该大学的一内部职工处了解到:学校会给在编职工每个人一个小孩上学的名额,主要是员工的子女,这些内部的福利也包括给员工的单元房,职工可以自由支配,但是无证不能售卖。同时,附中是需要考试的,员工子弟也不例外。所以对于承诺可以上初中,这个是没有保障的。
针对此案例,陕西维真律师事务所安志英表示,该事件双方的合同效力待定,具体协议内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管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怎样,但目的是解决两个孩子的上学问题。而此合同的约定并不能解决两个孩子的上学问题,学校给职工的名额应该是仅限其子孙,并且一般情况下是不得以租赁等形式转让。况且若中考不能通过也无法进入该校。因此一旦两个孩子无法就学,势必引发双方产生纠纷,届时,本案合同的效力或合法性能否得到法院的确认值得商榷。 记者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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