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业说业主不交费我们怎么服务,业主说物业服务太差我们凭什么交钱?昨日,西安一小区物业起诉3名业主一案在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物业说业主不交费我们怎么服务,业主说物业服务太差我们凭什么交钱?昨日,西安一小区物业起诉3名业主一案在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涉事小区是揽盛金广厦小区。据了解,自2014年4月起至2016年12月31日,除收房时预交3个月物业管理费、电梯费、生活垃圾费和公共耗能费外,被起诉的3名业主确实未向物业缴纳相关费用。此间,业主段某拖欠的费用共计3021.8元,业主杨某拖欠的费用共计2944.6元,业主马某拖欠的费用共计3863.2元。此外,物业还指出小区应收公摊电费326592元(未说明时间段),但实收仅为93999元。
昨日,业主段某对记者说,物业按照2级物业收费标准,每月收取1.2元/㎡的物业管理费,但小区物业的服务达不到相关标准。她提供了10张照片作为相应证据。“一是小区公共照明自收房起至2015年12月26日未起作用,院子、楼道一片漆黑;二是小区路面损坏严重,从收房起至今一直未修复;三是物业未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每日清扫小区路面的约定等。”段某说。
还有业主向记者反映,物业未对公摊电费的明细进行公示。“希望物业能公示公摊费用,并公布计算方式和收费凭证。”业主王女士说。
段某还指出,小区还有多名业主拖欠费用,物业只起诉3名业主。“主要是因为我们3人一直在推动小区成立业委会。”段某说。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物业的岳经理,对业主的质疑,他称,案件正在审理中,物业将按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争议的单据、发票等,一切以法院的终裁决为主。“业主不交物业费,我们拿什么来提供服务?”岳经理不断强调。
对业主质疑的只起诉推动小区业委会成立的3名业主,岳经理则称,小区入住率不高,起诉的3名业主是小区的常住业主,与其他因素无关。
据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确,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应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记者 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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