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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大于法”的强拆到底拆了什么?

华商报  2017-01-09 08:01

[摘要] 不必讳言,当下某些地方、某些领域,仍存在“权大于法”的情形,法律不敌政府红头文件,红头文件不敌领导指示,甚至行政干预司法的事情也不鲜见。如果说曾见过的“权大于法”是隐性的,那么这起强拆则是赤裸裸的。

“不要问我为什么,老板(副县长)说动手我就动手,他说拆我们就拆。”资溪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建表示,自己只是服从领导指示。2016年12月6日下午,江西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泸声村,在副县长吴辉文的指挥下,二十多个城管队员抡起铁镐、铁锹将该县农民徐晓洪家刚建起的屋墙推倒。(1月8日澎湃新闻网)

不必讳言,当下某些地方、某些领域,仍存在“权大于法”的情形,法律不敌政府红头文件,红头文件不敌领导指示,甚至行政干预司法的事情也不鲜见。如果说曾见过的“权大于法”是隐性的,那么这起强拆则是赤裸裸的。

从媒体报道看,村民徐晓洪从2008年6月提交建房用地审批表,到2016年4月办好所有建房手续,长达8年时间,可谓一波三折: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到一个月,接到责令退还被征土地通知书,后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弄错了”,可开始建房不久,县国土局再次“发难”……

那么,为何又惊动了副县长亲自带人来强拆呢?表面看,或许是当地村民“联名”写了一封信至信访局,事实上这些签名中有的是代签的,甚至还有服刑人员的名字。随着相关的深入,包括之前的责令退还被征土地通知书,其实都是在有关领导指示下下达的,而且在强拆之前,相关部门都接到了副县长的电话,要求各部门配合统一行动。

“法治不彰,吏治难行。”领导干部存在“权大于法”问题,不仅恶化了一个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面对此起彼伏的野蛮强拆事件,必须“追根溯源”,对背后的权力滥用行为严肃查处。 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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