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2月31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从2017年1月1日起,西安部分区域将实行限购政策。
2016年12月31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从2017年1月1日起,西安部分区域将实行限购政策。
通知显示,限购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西安市及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以下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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