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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成立业委会提供筹备资料竟都是难题

华商报  2016-11-29 08:02

[摘要] 几天来,持续报道的“用好新条例,管好咱的家”活动在业主中引发极大反响,昨日又有超过百位小区业主致电,希望能够参与这一活动,帮助小区尽快成立业委会。业主们的电话中也诉说了各种不易。

几天来,持续报道的“用好新条例,管好咱的家”活动在业主中引发极大反响,昨日又有超过百位小区业主致电,希望能够参与这一活动,帮助小区尽快成立业委会。业主们的电话中也诉说了各种不易。

西安长安区某小区业主李先生致电称,因为成立业委会阻力比较大,很多业主在没遇到事关切身利益时,都不愿意出面,如何把业主都动员起来参与此事本身就不好办。还有一些街道办要求筹备前小区超过50%的业主要签字同意,西安现在一些小区动辄就是几千户业主,只是签字一项就很难完成。

提供资料难也是不少小区都提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筹备业主大会所需的资料包括业主名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证明、房屋建筑面积清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共用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和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资料等。“这些资料我们业主哪儿有?”西安东郊某小区业主说。记者告知她,根据新《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这些资料将由建设单位提供。业主进一步追问“建设单位不给提供咋办?谁来监管?”

新《条例》规定,小区所在街道办、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但西安北郊一小区业主反映,大家找到街道办之后,街道办表示“没弄过,不知道此事怎么弄。”还有街道办表示,工作确实由他们来做,但是希望区里能培训一下,要不然不知道怎么弄。

“空有一腔热心也不行。”西安东郊业主陈女士表示,还得有懂法律懂政策的人全程跟踪,“要不然大家弄不到点子上。”因而,在2017年1月1日新《条例》实施前,继续面向全城征集公益律师,欢迎熟悉相关领域的热心律师加入到“用好新条例管好咱的家”活动中,为业主们提供法律支持。同时也继续面向全城征集符合条件的小区,待《条例》实施后,全程跟踪业委会成立过程,协助解决成立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有意参与的小区和律师,请致电新闻热线029-留下相关信息。 记者 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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