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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新城涉嫌违规收取400余业主“天然气材料费”

华商报  2016-11-04 08:01

[摘要] “其他小区都不用交天然气材料费,为何我们小区却要交1876元的材料费。”11月2日,宝鸡市绿地新城小区业主向反映,小区开发商非法收取早已被取消的天然气材料费。开发商称,收取这些费用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存在乱收费。


开发商收取业主“天然气材料费”时开具的票据 记者 丁瑜 摄

“其他小区都不用交天然气材料费,为何我们小区却要交1876元的材料费。”11月2日,宝鸡市绿地新城小区业主向反映,小区开发商非法收取早已被取消的天然气材料费。开发商称,收取这些费用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存在乱收费。宝鸡市物价局表示,从2014年起,宝鸡已经执行“一价清”政策,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建设费都已经包含在房价中。

业主质疑

1876元天然气材料费属乱收费

市民王先生是宝鸡市渭滨区绿地新城的一名业主,2015年7月他在该小区选购了一套房子,在交房时,王先生向开发商缴纳了1876元的天然气材料费,然后就顺利的拿上了钥匙。而近,他的一名朋友在其他小区买了一套房,可他的朋友并没有缴纳天然气材料费。令王先生疑惑的是,天然气材料费是否应该缴纳,宝鸡市各个小区是否应该执行统一政策。

“我当时就向宝鸡物价部门反映,得到的答复是从2014年1月1日起,业主并不需要缴纳这笔费用。”王先生说,他拿着收据找到了开发商,而开发商拒绝退款。

3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目前有4栋房子约400户业主已经领到了钥匙,紧挨的二期楼盘正在建设中。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业主,他们表示,交房时收的费用太多了,没有记住有没有缴纳天然气材料费这笔费用。一个后,这几名业主致电记者电话称,回到家中翻看了当时的缴费记录,发现确实交了天然气材料费。

业主李女士提供的发票上可以看到,开发商共收取天然气材料费1876元,落款的公章为宝鸡爱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价局回应

该费用已包含在房价中 不得另收

昨日,记者来到宝鸡爱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负责人称,收取天然气材料费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宝鸡天然气公司规定收取,不存在乱收费行为。这名负责人让记者“赶快走,不要在这里影响公司的声誉。”

对于开发商收取天然气材料费是否合适,就此,记者联系了宝鸡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和宝鸡市物价局。宝鸡中燃城市燃气发展公司综合管理部一名工作人员称,天然气管道铺设到小区业主的家中,肯定是产生了工程费用,目前收费为每户1576元,但是这笔费用是开发商出,还是业主出,燃气公司也管不了。

宝鸡市物价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称,2013年,宝鸡市物价局、住建局、地税局联合召开了会议,对新建商品房开发企业各类税费进行整顿规范,并从2014年1月1日起,商品房备案销售实行“一价清”,即商品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都包含在商品房售价中,不得再另收费,违者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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