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4日,记者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上月28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因府谷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府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7月4日,记者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上月28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因府谷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府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目前全省首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今年3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2012年,府谷县宏高加油站在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府谷县老高川熬包焉村土地修建加油站。2012年12月31日,府谷县人民政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将府谷县宏高加油站所占0.2612公顷土地性质,由农村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2013年6月,上述土地经府谷县人民政府批准挂牌出让,自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六次挂牌出让均告流拍。府谷县宏高加油站均未参与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拍,但其仍非法占用上述土地,违法营运至今。
对于府谷县宏高加油站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府谷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国有土地长期被非法占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3月31日向府谷县国土资源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2016年5月6日,府谷县国土资源局回复,称其已将府谷县宏高加油站违法用地行为上报至府谷县人民政府,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宏高加油站采取停水停电等行政措施,并督促其尽快履行土地出让手续。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对府谷县国土资源局的回复内容进行了核实,发现其并未依照法律规定正确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宏高加油站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的违法行为依然没有得到纠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遭受侵害状态。鉴于此,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府谷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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