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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楼十条化解房地产库存 修订购房落户政策

陕西日报  2016-06-27 07:11

[摘要] 6月26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西安市在出台了“房九条”、“棚八条”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从简化行政审批、促进项目开工、推进项目建设、加快项目竣工投运、稳定住房消费等方面入手,结合西安实际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6月26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西安市在出台了“房九条”、“棚八条”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从简化行政审批、促进项目开工、推进项目建设、加快项目竣工投运、稳定住房消费等方面入手,结合西安实际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此次新政也被称作“楼十条”,内容涵盖:简化行政审批;.优化建设环境支持在建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处理用地管控支持住房消费活跃二手房市场促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提升住房品质夯实工作责任等十个方面内容。明确提出要简化审批,推行和放开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异地贷款,支持农民工购房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二条显示,对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想在西安落户,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的政策有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较之前延长了一年。

同时,西安市将全面推行和放开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异地贷款。支持有意愿的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在西安市购房。将长期在西安市生活居住和就业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对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即可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

此外,就“城市居民、农民工等保障家庭承租社会房源”方面,《意见》指出,在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农民工等保障家庭在承租社会房源时,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给予租金补贴。

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王圣学表示,此次西安市推行“楼十条”主要目的在于加快房地产去库存速度;改善西安投资环境;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增强企业及购房者对西安房地产市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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