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今年1-4月,我省商品房销售面积678.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7%,增速比1-3月回落5.5个百分点。
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今年1-4月,我省商品房销售面积678.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7%,增速比1-3月回落5.5个百分点。
其中,住宅销售面积634.31万平方米,增长23.2%,占商品房销售面积的93.4%。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普通住宅成为销售主力,销售面积394.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1%,占住宅销售面积的62.3%;其次为90平方米及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住宅,销售面积14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1%,占住宅销售面积的23.3%。
分区域看,西安、铜川、宝鸡、榆林、安康、商洛和杨凌示范区7个地市销售面积增速有所回落。其中,占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比重达63.9%的西安市,增速较一季度下降15.3个百分点,榆林市下降幅度大,达49.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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