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先生交了十几万首付款买了套商品房,却没想到开发商早已将房子抵押,要求开发商退款却遭遇对方拒绝。经过工商部门协调,李先生终拿到了退款。
李先生交了十几万首付款买了套商品房,却没想到开发商早已将房子抵押,要求开发商退款却遭遇对方拒绝。经过工商部门协调,李先生终拿到了退款。
去年11月,李先生与爱人在咸阳某售楼中心购买一套104㎡的商品房,并交首付款13.7万元。购房后李先生发现该开发商迟迟未在辖区房管局将房子备案。经在房管局查询得知,去年9月开发商已将房屋进行了抵押。“抵押合同未终止前抵押物不能进行买卖。”李先生介绍,因担心商家后期不能按承诺日期交房并担心后期出现问题,自己提出退款申请,但开发商拒绝退款。
李先生随后联系了“12315”,接诉后,西咸工商局秦汉新城分局窑店工商所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开发商存在问题属实。经多次沟通协调,开发商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于5月26日退还了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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