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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细则公布 出售2年以上住房个人免缴 税

华商报  2016-03-25 07:28

[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 税改革方案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公布了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在范围内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征 税改革方案细则,意味着营改增全面收官进入倒计时。

《营业税改征 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 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 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 税零税率和 政策的规定》,全面规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加入试点后的方案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对外公布的营改增全面推开细则显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 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 税。

两部门新公布的《营业税改征 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

■对北上广深之外的非一线城市

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 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 税。

■对北上广深四城市

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 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 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 税。

解读:和过去的营业税政策保持一致

分析人士指出,从方案细则看,对于非一线城市而言,个人购房如果不满2年进行交易,实际和此前的营业税政策并没有太大的差异。而持有时间超过2年的住房进行交易,则免征。此类政策和过去的营业税政策保持了一致的特点,而且从税费效应看,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算账:二手房交易税负降低了

二手房交易的 税税率为5%,虽然税率与营业税相同,但由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是以不含税价乘以税率来计算的,因而营改增后税负将会降低。

二手房交易 税的计算方法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而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也就是说,在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后,计算税额时是以不含税价×税率后得出;而征收营业税时的税额则是以总价(即含税价)×税率后得出。由此可见,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后税负得到了降低。

以一套售价200万元(含税)、购买不足2年的房子为例, 税应纳税额为(200万÷1.05)×5%=9.52万;而按照营业税的计算方法,营业税应纳税额为200万×5%=10万。

关注

营改增各行业税率咋规定?

根据《营业税改征 税试点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此外, 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销售不动产如何征税?

对销售不动产,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哪些情形免征 税?

《营业税改征 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公布了40种免征 税情形,包括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 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等。

4月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

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 税、消费税

“海购”新税制出台

个人全年2万元以下暂免关税

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4日发布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自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 税、消费税,以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 贸易属性明确

我国对进出境商品区分为货物和物品执行不同的税制。其中,对进境货物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 税、消费税;对非贸易属性的进境行李、邮递物品等,将关税和进口环节 税、消费税三税合一,合并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

我国一直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行邮税征税,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0%,总体上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此次改革则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

跨境电商单次交易限值 2000元人民币

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的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 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行邮税由四档整合为三档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时调整行邮税政策,将原有四档税率10%、20%、30%、50%,整合为15%、30%和60%三档税率。其中,15%税率对应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60%税率对应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执行30%税率。

新税收政策下,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将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物流企业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影响:进口母婴、食品类等税负或增加

根据24日公布的新政策,我国将对行邮税政策进行调整,这势必将影响正发展迅猛的“海购”热潮以及“海购”一族的消费。

行邮税并不是一个税种,是对进境物品关税和进口环节 税、消费税三税合并,统一征收的进口税。据测算,有的行邮税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此外,行邮税还享有一定的 额,即对货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随身行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下的邮递物品予以免征。

具体操作中,目前的海外购物主要是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生活消费品,价值较低,大量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

本次行邮税调整主要是提高税率,将税率水平与“贸易”属性的货物进口综合税率水平保持大体一致。这次出台包括行邮税在内的“一揽子”税收政策后,居民海外购物消费以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总体税负客观会上升,不同的商品实际税负有升有降。

根据一些机构的测算,经过这次税收调整,母婴、食品、保健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化妆品、电器类根据价格不同,税负有升有降。

据介绍,在此次税收政策调整中,现行入境行李物品5000元 值没有改变,国家同步出台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通过这个渠道购买的商品,高效、便捷、安全性会有提高,税率上也会有一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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