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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区居民阶梯水价15日起实施

西安日报  2015-12-16 08:00

[摘要] “根据目前的居民用水量测算,九成以上的居民用水价格不会上涨。”昨日开始,我市城区正式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市自来水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阶梯水价知晓率。

“根据目前的居民用水量测算,九成以上的居民用水价格不会上涨。”昨日开始,我市城区正式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市自来水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阶梯水价知晓率。

昨日上午,在曲江六号社区内,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向社区居民进行阶梯水价政策解读,像这样的阶梯水价进社区宣传活动在全市的10个社区同步进行。

市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李延红告诉记者:“目前,阶梯水价与先前的算法不同了,实行终端水价,九成以上的居民用水都处于阶梯,水费不会上涨。预计明年还将进一步扩大阶梯水价的覆盖范围。”据了解,我市城区居民阶梯水价执行时间自2015年12月15日后第二次抄见水量起执行。次抄见水量用于结算此前旧的用水量;第二次抄见水量则开始执行新的阶梯价格,开始计量用水量。

对于家庭人口较多的居民,如果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申请在各阶梯年度水量基础上增加36m3,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认定,认定的人口数有效期为2年,居民可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去水司进行申请。

根据规定,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62m3(含)及以下,终端水价为3.80元/m3;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62m3-275m3(含),终端水价为4.65元/m3;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275m3以上,终端水价为7.18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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