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日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并出台《全省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治理活动的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日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并出台《全省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治理活动的落实工作。
记者了解到,本次治理整顿专项活动目标: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监管,对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物业企业资质等级核定的相关规定,对无资质经营、超资质经营和资质条件低于资质等级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二是加强对建设方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管,严格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对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规范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履职行为,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维护业主权益。
三是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合同,明晰合同内容,引导物业管理企业认真履行合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升管理质量。落实管理内容、管理标准、收费标准“三公开”。
本月底开始,陕西省住建厅将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整顿,严查物业“只收费不管理”等行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促进全省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维护业主权益。
治理整顿内容包括未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执行物业招投标,业主委员会存在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管理内容、管理标准未公示,不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管理事项和标准提供管理或收费,只收费不管理或者降低管理标准,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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