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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专业解读:西安楼市“任性”广告语

三秦都市报  2015-09-17 09:10

[摘要] 随着9月1日新修订的《广告法》实施,近期本报记者对西安城区部分楼盘广告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了不少楼盘的广告宣传依旧“任性”。对此,本报特邀请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俊芳对以下案例进行专业解读。

随着9月1日新修订的《广告法》实施,近期本报记者对西安城区部分楼盘广告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了不少楼盘的广告宣传依旧“任性”。对此,本报特邀请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俊芳对以下案例进行专业解读。

案例一:华侨城天鹅堡

关键词:我是

记者在曲江看到华侨城·天鹅堡的大型户外广告“空中院墅我是 ”。到底这是哪里的 ?真的够得上“”吗?

律师解读:华侨城·天鹅堡使用“我是 ”这样的表述,按照新《广告法》的规定可能不够准确。根据新《广告法》第八条的规定,对于商品或服务内容的表示应准确、清楚、明白。

案例二:城市锦上

关键词:冠领城北

记者在朱宏路看到巨幅户外广告牌“本月劲销186套冠领城北”,究竟什么是“冠领”?有什么能证明冠领呢?

律师解读:根据《广告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因此,“冠领城北”的表述如来源于统计资料或调查结果,应标明出处。

案例三:名京九合院

关键词:北城

记者在北二环和文景路交会处看到数十个名京·九合院的户外广告牌,在广告牌中间有 行字“二环内·北城 ·100万㎡宽宅生活”,其中“北城 ”这样的表述是否合适?被谁认可?有何凭证呢?

律师解读:“北城 ”的表述按照新《广告法》的规定可能不够明确。根据新《广告法》第八条的规定,对于商品或服务内容的表示应准确、清楚、明白。

案例四:长和国际

关键词:

记者在凤城七路和明光路十字 看到长和国际的大型户外广告“交1万抵20万飓风行动 50-1000㎡临街现铺守租待铺”,这样的大幅度让利是真的吗?还是要满足哪些条件方可?真的在之前从未有过如此大幅让利吗?有何凭证?

律师解读:长和国际的广告宣传语同样违背了新修订的《广告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因此,“”的表述如来源于统计资料或调查结果,应表明出处。

案例五:曲江紫汀苑

关键词:150㎡房

记者看到曲江·紫汀苑的广告内容为“住紫汀苑,坐享芙蓉园150㎡房、248㎡明星居持续飓惠”,其中“150㎡房”引人注目,紫汀苑真的是销售给,还是在销售方面获得称号呢?有什么实据可以证明呢?

律师解读: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面积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 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同时,据第二十八条规定“商品的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为虚假广告。”因此,曲江·紫汀苑在广告中使用“150㎡房”是不符合规定的。

对于上述表述,杨俊芳律师说道:“新《广告法》实施后再次出现的违法宣传,可能面临停止发布广告及10万元以下罚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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