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房过程中总会遇见各种问题,买新房要注意什么?有什么手续?外地 能在西安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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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交付住宅时,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业主。
读者范女士:外地 在西安现在能购买房子吗?父母在外地工作,在西安购房后,孩子下一步能 西安吗?
答:《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自2014年9月1日起,凡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申报户籍和原有住房情况。《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七条:对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 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 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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