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5年7月1日起,西安市将实行城乡统一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农业 和非农业 性质类别,将全市 统一登记为居民 ,类别分为“居民家庭 ”和“居民集体 ”。
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按照国务院、陕西省 和西安 相关文件精神,自2015年7月1日起,西安市将实行城乡统一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农业 和非农业 性质类别,将全市 统一登记为居民 ,类别分为“居民家庭 ”和“居民集体 ”。
据了解,城乡统一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实行后,对现有居民 簿不要求统一更换。
本市居民持 簿或集体 登记卡来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籍业务时,由户籍民警在 簿“类别”处和集体 登记卡左上角加盖“居民家庭 ”和“居民集体 ”条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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