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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为何牵涉社会公平

华商报  2015-06-19 07:51

[摘要] 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棚户区改造既要算投入产出的‘经济账’,也要算社会公平的‘政治账’。”李克强说,“中国还有1亿多人生活在棚户区,如果棚户区问题不解决,我们何谈社会公平?”(6月18日《京华时报》)

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棚户区改造既要算投入产出的‘经济账’,也要算社会公平的‘政治账’。”李克强说,“中国还有1亿多人生活在棚户区,如果棚户区问题不解决,我们何谈社会公平?”(6月18日《京华时报》)

按理说,一个城市应该整体发展——整体规划、投资、建设等,然而,很多城市“这边高楼大厦,那边棚户连片”,棚户区就像是一个被遗忘的地方,棚户区居民犹如生活在另一个世界。虽然城市化进程中不断改造棚户区,2006年至2012年累计改造棚户区超过1300万户,但目前仍有1亿多人生活在棚户区。

对这1亿多人而言,由于在居住、交通、环境等方面所享受的待遇与高楼大厦区域的居民有明显区别,显然是不公平的。从整个国家、社会角度来说,还有1亿多人住在棚户区,难言社会公平。所以,李克强总理才指出“棚户区问题不解决何谈社会公平”。笔者以为,这句话以及相关表态对我们有多重启示。

比如说,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在城市规划、投资、建设等方面,政策决策要以社会公平为标尺。即享受城市发展成果的人数越多,社会公平程度越高;被遗忘、被遗漏的人数越少,社会公平程度越高。反之,如果城市棚户区面积越大,或者居住在棚户区的居民人数越多,说明社会公平程度越低。

尤其是城市管理者要尽快补上城市发展的短板,让城市均衡发展,而不是失衡发展。其实,观察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不能被高楼大厦、GDP所迷惑,而是要看有没有棚户区,或者说棚户区有没有改造,棚户区是否适合居住。只有“消灭”了棚户区的城市,才能真正列入发达城市行列。

很显然,社会公平的内涵很丰富。这里所说的“社会公平”,主要是指住的公平。除了居住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司法等领域是不是也存在各种不公的问题,值得相关领域的主管部门去反思去解决。对于我们这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而言,任何一个领域的不公,影响的人数都相当惊人。所以,每个领域、每个地方的管理者都应该从“棚户区问题不解决何谈社会公平”反思公平问题,比如说,“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不解决何谈教育公平”,“医疗资源不均衡问题不解决何谈医疗公平”,“收入差距问题不解决何谈收入分配公平”……我们只有多反思公平问题,才可能去解决社会不公。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央已经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信贷等多方面给予支持。但仅是中央支持是不够的,还需要地方政府在棚户区改造方面不断发力,另外,还需要多一些社会资本参与。当然,由于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拆迁补偿等问题,也需要棚户区居民积极配合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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