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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西安户县公办中小学区划片通知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5-22 13:02

[摘要] 依照今年西安市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的要求,截至目前,西安市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工作已基本完成,户县教育局于22日12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户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义务段学生入学和毕业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段学校:

为确保我县2015年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和毕业工作顺利进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毕业,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意见》精神,现就我县今年义务段入学和毕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巩固成果、完善制度”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规则,维护良好的入学工作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法定要求,严格坚持按“学区服务范围”入学,公办学校招生坚持执行“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规定,同时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照顾类学生一览表

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照顾类学生一览表

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照顾类学生一览表

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照顾类学生一览表

注:1.属于以上1—9类政策照顾的学生除提供上表所列证明外,还需持有原籍区县教育局(或乡镇政府)同意出外就学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明和本市暂住证(或本市户籍证明)及本人申请。

2.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生源状况统计表

区县:    学校类型:(小学、初中)

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生源状况统计表

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照顾类学生一览表

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照顾类学生一览表

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照顾类学生一览表

注:1.属于以上1—9类政策照顾的学生除提供上表所列证明外,还需持有原籍区县教育局(或乡镇政府)同意出外就学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明和本市暂住证(或本市户籍证明)及本人申请。

2.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户县2015年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日程

户县2015年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日程

小学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小学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小学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小学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小学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小学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小学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城区小学学区划分及入学计划一览表

城区小学学区划分及入学计划一览表

城区小学学区划分及入学计划一览表

初中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计划一览表

初中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计划一览表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义务段入学、毕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 瑞

副组长:吴 钊

成 员:李彩虹 杨广彦 各义务段中小学校长

各校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实施办法

(一)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1.基本规定。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实行“单校划片”,为每一所小学核定学区,为每一所初中核定对口小学,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一年级入学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辖区小学组织实施,六年级毕业由中心学校与对口初中合作,按入学基本规定实施。(学区划分见附件10)。各对口小学、初中要紧密配合,把工作做细,不出纰漏。

各校要切实解决大班额和“择校”问题,保证义务教育学位和生源一一对应,确保班额符合规定(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要严格审查并妥善保留各类学生入学手续,归档备查。

2.小学生入学。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和稳定居所的适龄儿童,严格按照学区划分情况,登记进入学区小学就学。东关小学、人民路小学、惠安小学、电厂小学、甘亭中心校、西街小学、北街小学、光明小学8所城区学校,由学校按学区划分审查户口、住房证明后上报县局,县局复审后各校填写入学通知书,加盖学校、县局公章。其余学校由中心学校负责,审核后各校填写入学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6月25日前将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

3.初中生入学。各小学审查学生户口本,确定应升入的初中学校,归类造册,送至对应初中。南关初中、北关初中、惠安中学3所城区学校,由学校按学区划分审查户口、住房证明后上报县局,县局复审后初中学校填写入学通知书,加盖学校、县局公章。其余初中由初中学校按学区划分审查,填写入学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各初中填写完通知书后,6月23日前将通知书送至对应小学,6月25日前由小学发放给学生。

凡小学在非户籍所在地就读学生,就读学校做好政策宣传,履行告知责任,将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发给学生家长,由学生家长持户口本和毕业生登记表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到入学,户籍所在地初中审查户口,确定属本学区学生,收毕业生登记表,注册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南关、北关、惠中三校需报县局复审);若父母在县城务工,则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办理。

4.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民办学校须向县局提出书面申请,上报2015年新生入学方案,经县局审核同意,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招生。

5.特殊学生入学。一是依法保障辖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残疾适龄儿童,能随班就读的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聋哑学生持相关证明到户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不能随班就读的由教育局协助联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相应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二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户县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由教育局派位,到指定的户电路小学、光明小学、西坡小学、吕公寨小学、两营小学、青羊务小学、实验中学以及工业园区学校就近报名入学,由学校收齐资料备案。三是拆迁户、现役军人、政府引进人才及对我县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子女入学问题,由县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安排。

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将小学入学统计表(附件4,县城学校)、初中入学统计表(附件5,县城学校)和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生源状况统计表(附件7,各直属学校)上报教育科。

初中学生毕业、升学工作另文安排。

(二)素质评价和义务教育证书

综合素质评价。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县直属小学、镇中心学校组织实施。初中按照《户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由学校组织进行。

学业评价。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为毕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在6月下旬,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课程不组织考试,由学校组织考查或考核。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其他科目由各校随教学进度于6月适时安排考核,考查结果以等级呈现。

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达到规定标准,发给统一印制的《陕西省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陕西省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三)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要求实施管理,宏观把握计划落实和正向流动,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不断优化义务教育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收费政策

公办学校及经县局审验发证的民办学校接收新生均享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等政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入学工作组织实施。县局将把入学工作纳入各校年终目标考核。各初中、镇中心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科学有序、动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

2.加强入学工作监督检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纪律处理。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管理权限,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3.加强入学工作宣传引导。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关乎千家万户利益,是社会关注热点。县局将通过报纸、网络等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各校也要做好政策宣传、学区划分、招生公示等相关工作,充分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

1.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样表)

2.小学学生入学通知书

3.初中学生入学通知书

4.小学学生入学统计表

5.初中学生入学统计表

6.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照顾类学生一览表

7.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生源状况统计表

8.户县2015年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日程

9.小学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10.城区小学学区划分及入学计划一览表

11.初中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计划一览表

户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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