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西安市监察局和治污减霾办共同对今年1——2月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情况作出通报,1月份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56位,2月份排名第52位。入冬以来,全市共查处煤质超标单位26家,处罚71万元,污处设施运行不达标单位9家,处罚86万元。
昨天,西安市监察局和治污减霾办共同对今年1——2月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情况作出通报,1月份空气质量在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56位,2月份排名第52位。入冬以来,全市共查处煤质超标单位26家,处罚71万元,污处设施运行不达标单位9家,处罚86万元。
1—2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天,较去年增加24天;轻度污染15天,同比增加1天;中度污染5天,同比减少5天;重度污染8天,同比减少14天;无严重污染天。在污染的28天中:20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8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与去年同期相比,PM10、PM2.5、SO2、NO2、CO浓度分别下降了32%、49%、40%、32%、2%,臭氧8浓度同比上升了16%。
通报指出,随着供暖季结束,气象条件趋于好转,当前面对施工工地大量开工,渣土车“禁运”开禁等实际情况,西安将在环境空气质量治理上提早作出安排部署。完善制定《2015年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针对3月份易产生扬沙或浮尘天气,气象部门将加强沙尘天气的预警预测工作,各级各部门需要及早动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大限度减少人为污染;建设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建筑工地、商混站及预拌砂浆企业扬尘防治的监督巡查力度,市容部门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的防尘管理等,同时加强复查查处力度,所有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西安市监察局将对记录进行抽查并继续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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