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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职工养老保险基数确定 个人月缴195.41元

华商报  2014-07-02 07:35

[摘要] 近日,2013年度全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我省今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随之确定,与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一样,为48853元。

近日,2013年度全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我省今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随之确定,与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一样,为48853元。

据计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月缴纳费用195.41元,不超过977.06;灵活就业人员(简称“个体参保者”)月缴费则在325.69元至814.22元之间,年缴纳3908.28元,为9770.64元。

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缴纳多少

个人承担部分

目前,单位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承担部分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20%

简单来说,你自己每缴8元,单位就要给你缴20元

举例

上下限之间

某公司白领郝莉莉去年平均月薪在9000元,其月薪位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小郝这类人月缴费标准为个人月薪乘以8%。

小郝的月缴费金额:9000×8%=720元

超过上限

某公司总经理黄江去年年薪48万,月薪4万。其月薪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高于上限12213.24元,像黄江这类人员的月缴费标准按照上限来执行。

黄江的月缴费金额:12213.24×8%≈977.06元

低于下限

从事保洁工作的刘哲,去年平均月薪2200元,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低于2442.65元。

刘哲的月缴费金额:2442.65×8%≈195.41元

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举报

有职工问:如果单位没有给自己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该如何维权?

据介绍,首先需要指出的“工资”为税前工资,而非实发工资,也不是所谓的“基本工资”,按8%比例可算出自己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如果数字有出入先找单位咨询,也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举报。

个体参保者咋缴

年9770.64元年3908.28

个体参保者缴纳多少呢?据介绍,根据我省政策,个体参保者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缴费基数。根据计算,年缴纳9770.64 元 ,最 低 年 缴 费3908.28元。

需要提醒的是,养老保险实行缴费标准和养老金水平密切挂钩的政策,个人在选择缴费基数时,应根据自己的承担能力,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利于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能够领取较高的养老金。

11月1日之后缴费要收利息

个体参保者缴费标准出炉后,何时开始缴费呢?据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有关人员介绍,个体参保者参保7月开始缴费,缴费截至10月31日。也即11月1日之后缴费的,将收取利息。

据了解,目前由于政策刚刚出炉,一些档案托管的职介或者人才市场还没有开始办理收费,有的已经开始缴费了。

其中,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自昨日开始办理养老保险收费业务,收费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5:50,15:50-17:00为对账时间,无法缴费。档案托管人在缴费时,需要携带身份证、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卡、历年缴费票据。个体参保者持社保业务窗口开具的缴费票据后,在老三届世纪星大厦一层指定银行缴纳相应保险费。其他银行不受理。需要注意的是,缴费票据当日有效,过期作废,票据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及收费人私章有效,个人留存红联。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限额:

4113元×3=12339元

(即2013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注:职工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2013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之和,两项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到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

1.可以拨打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12329,这同样也是咨询和投诉电话。

2.登录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azfgjj.gov.cn/进行查询,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默认密码为111111。

3.用公积金联名卡前往各受委托银行网点、自动柜员机、网络银行等查询。

西安201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单位不得以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西安市职工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7月1日起进行调整,为职工本人2013年月平均工资。

月缴存基数限额12339元,即2013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113元的3倍。

今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限额比2013年的限额11133元多了1206元,这是因为2013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13元,比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711元多了402元。

月均工资低于标准 按标准算

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其中,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工资标准为115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周至、户县执行工资标准为950元/月;蓝田县执行工资标准为870元/月。

另外,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缴存单位不得擅自以本地区工资作为本单位职工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例如,未央区职工梁先生的月工资为2000元,2014年单位给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就应该以2000元为基数,不能以未央区执行的工资标准1150元为基数。

缴存困难的单位 可申请降低比例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对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进行核查,被检查单位应提供相关部门核定的工资基数的有效证明。

单位未按上述要求为职工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擅自以本地区工资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职工有权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应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西安截至目前,共有15452家单位、189.75万人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工伤保险

西安市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至4级伤残工伤职工

每人每月增加331元

昨日,西安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对全市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待遇标准进行提高,等级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31元,上调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将于8月底补发到位。

调整对象和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包含2013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已经死亡以及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

调整标准:

1.伤残津贴:等级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31元。调整后月伤残津贴不足2371元的,调整到2371元。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低于2371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等级为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74元。调整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925元的,调整到1925元。

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金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1527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1372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配偶、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43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3.生活护理费:2014年度生活护理费以2013年西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相关比例进行调整,目前2013年的西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未公布,在公布前,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

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师

首次在我省开班

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近些年,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社保、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

昨日,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师专业能力培训发布会上,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刘福平如是表示。

为了加强企业社会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工作,人社部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启动“争议预防调解师专业能力培训项目”,目前已在七八个省开始,该项目昨日在我省启动,主要针对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和在校大学生,考核合格可获得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颁发的证书,该证书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对持证人聘用、考核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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