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索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的历届三中全会决定,比对自2003年开始为抑制房地产过热而采取的各种调控措施,会发现,房地产调控政策正在经历十年来未有之大调整。
检索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的历届三中全会决定,比对自2003年开始为抑制房地产过热而采取的各种调控措施,会发现,房地产调控政策正在经历十年来未有之大调整。
房地产税并非打压房价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表述,顿成热议焦点。市场人士、学者专家纷纷解读,认为这意味着房产税试点即将在更大范围展开,有的甚至对房产税开征的时点、税率、减免额度作出预测。
房地产税改革究竟会带来什么?
从各国案例看,房地产税作用有三,一为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收入来源,二可调节社会贫富差距,三能增加持有房屋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楼市预期。
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全球经济监测中心主任洪平凡认为,作为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征收的税种,房地产税既能稳定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能对调节贫富差距起到一定作用。这就意味着,税收工具是房地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
从“调短期”到“利长远”
业内认为,对于年内部分城市高达30%的房价飙涨,政府不再从压低“需求”着手,而是调整思路增加“供给”。
回望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来路,对这一调整的认识将更为深刻。
1988年,国务院印发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十年后,1998年7月3日,新中国住房制度史上的分水岭出现:福利分房在制度上寿终正寝,市场化住房消费由此启动。
在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积极财政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激励下,到2003年,中国房地产业逐渐成为支柱产业,同时,楼市投资过热、投机需求冒头,央行开始收紧银根,从此,楼市开始了“过热-调控-飙涨-再调控”的循环。
此后的历年调控,大多突出限银根、限地根、限交易。其间也曾提出全面治理楼市,增加供应端、构建多元化体系,但很快又回到调控房价上。如何建立真正的长效机制?
首先,在供应端,从供地这一源头着手,增加楼市供给。“加大供给”在未来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中具有重要权重,而建设用地结构的优化则是未来土地政策的重要取向。
事实上,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住宅用地供应远超近五年同期均值,同比增约30%。
其次,在需求端,“把调节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放在重要位置,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第三,在手段上,调控回归市场化方向,同时实行两分法:商品房强化市场化运行,保障房需要政府调控。
住房政策的顶层设计
“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建立统一、规范、成熟、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是深化房地产改革的必然要求。
这一顶层设计至少已包含:“一个目标”,即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两大体系”,即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体系和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四种关系”,即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三个支撑”,是指中国房地产政策的完善还需经济、社会和政治等体制上的切实改革相匹配,包括:改革考核体系、完善土地政策、革新财税体制等。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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