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靖边县人民法院将于2013年9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该院二楼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龚爱爱用假身份证在北京购买多处房产,被称为“房姐”。此案一同审理的还包括: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张和平、张志华涉嫌玩忽职守,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记者昨晚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房姐”龚爱爱案将于24日在靖边开庭审理。
据介绍,靖边县人民法院将于2013年9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该院二楼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龚爱爱用假身份证在北京购买多处房产,被称为“房姐”。此案一同审理的还包括: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张和平、张志华涉嫌玩忽职守,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此案由神木县公安局侦察,神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由神木县人民法院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院指定靖边县人民法院审理。本报榆林讯(记者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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