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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逾期还款被拍卖 厦门商铺可以按揭吗

房天下  2012-10-14 23:33

[摘要] 2005年12月,已经退休的中学老师周老师打算投资商铺作以后之用,她和谢小姐看中了虎门镇国际布料交易中心的3D-435铺,并通过按揭抵押贷款的方式向东莞某银行申请了33万元的贷款。

因还款被拍卖厦门商铺可以按揭吗

多次还款成被告

2005年12月,已经退休的中学老师周老师打算投资商铺作以后之用,她和谢小姐看中了虎门镇国际布料交易中心的3D-435铺,并通过按揭抵押贷款的方式向东莞某银行申请了33万元的贷款。次年1月,东莞某银行虎门支行准时发放了贷款。

2010年1月21日,东莞某银行虎门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贷款方谢小姐多次还款,已经构成违约,要求法院收回商铺并进行拍卖。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每月的还款期为15日之前,如超过这一日期,可视为还款。如果有连续三期还款的记录或还款的总次数超过6次,将视为违约,银行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对商铺进行拍卖。

记者在谢小姐的银行还款流水上看到,从2006年首次按揭到成为被告的这4年内,确实有多笔未按期还款的记录,个别还款甚至超过1个月。2010年9月13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支持了东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可这个判决,作为被告的周老师和谢小姐并不知情,银行打来的电话只是催还月供贷款,却对向法院起诉二人要收回商铺一事只字不提。

商铺被拍卖了还在还款

熊律师说,东莞某银行向法院起诉两人之后,是要向法院提供被告人的联系方式的,但银行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却向法院提供了被告已经停用的手机号码,导致周、谢二人对自己成为被告根本不知情,最后甚至缺席审判。在此期间的电话通讯记录显示,银行至少与被告有两次电话联系,在电话里只是催促还款,完全没有提及起诉一事。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周、谢二人和东莞某银行自法院判决生效起,就已经没有了合同约定的关系,但被告却一直在还款,银行也一直在扣款。

周老师说:“直到今年年初,法院给我打电话,说我的商铺已经被拍卖了,还多出了3万多块钱,请我去取钱,我像蒙了一样,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当时大吃一惊,银行就是这么守信誉的吗?”

有意思的是,等到商铺被拍卖之后,东莞某银行又向法院提供了可以联系到谢小姐的电话号码。

至此,两人为购买该商铺已先后支付了包括首期款、供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等近50万元,到最后只能得到3万多元的拍卖款,其余的钱全都打了水漂,谢小姐对东莞某银行的做法十分不满。

周老师也提出质疑:有还款不假,但罚息和复利已经是对此的补救,为何还要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被告,最后商铺被拍卖?另外,既然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双方都已经解除合同关系,为何东莞某银行还一直在扣我的还款?

熊律师提出疑问的是,从法院判决生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到周、谢二人一直在还款的这段时间内,她们与东莞某银行是不是构成了新的合同关系?熊律师已经接受周、谢二人的委托,将再次起诉东莞农商行。

银行称自己已尽责

东莞某银行董事会秘书叶云飞昨日告诉记者,在银行向法院起诉被告之后,已经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当事人,但联系不到,法院送达文书,也找不到人,而且还在相关的报纸媒体做了两个月的公告,都没有见当事人出现,该履行的程序都已经履行。关于当事人提出的法院判决生效,银行还从当事人的还款账户扣款,这也是银行防范风险的正常职责所在。因为抵押物的拍卖价格有可能高,也有可能低,如果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的话,银行还是要继续追偿,而且被告是还款来源,抵押物只是第二还款来源,所以银行默认当事人的还款行为是在自觉履行对欠债的偿还。

 

 

厦门按揭房贷信用卡

有不良征信记录还能办房贷吗?

福州罗先生:我信用卡目前有两次不良征信记录,现在想买房子,怕因为不良记录影响买房,请问我这种情况现在还能贷款吗?

答:银行一般对借款人的不良征信记录要求为:连续3次累计6次。您的征信记录还未超过此项要求。但在银行贷款紧张时,也有可能不批,所以建议您合理使用信用卡。

买不能落户怎么办?

福州江女士:我买了一套,当初就是看中可以划片重点中学,但现在卖家户口不迁走我没法落户,小孩上不了重点学校,耽误了该怎么办?

答: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户籍管理部门不能强制迁走他人的户口,所以,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应要求卖房者一起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房屋居住人的户籍状况,并在签订合同时就户口问题约定适当的付款方式,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户口已经迁出时,再付清购房款。

没结婚,房产证能写女方名字吗?

福州刘先生:我和女朋友还没有领结婚证,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写上她的名字?

答:如果是现有房产,加共有人必须提供婚姻证明。如果是新购房产,在购房时合同为两人姓名,则办理产权证时不用提供婚姻证明。

高层住宅公摊应该是多少?

福州裴女士:我看中了一套房子,但是听售楼小姐说房子的公摊是25%,房子属于高层住宅,个人认为这种公摊比例太大了,合理吗?想请问高层住宅公摊有没有法律规定?

答:国家目前对于公摊面积方面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个楼盘因为自身的情况不同,在此方面具有差异性。目前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7%-20%之间;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

可以公证的方式购买二手房吗?

福州徐女士:想购买一套二手房,可产权证未到5年,要过户会有一部分高额的税费需要承担,中介工作人员说可以通过公证的办法。请问可行吗?符合法律程序吗?

答:如果双方同意等5年满后再过户,对该合同进行公证,该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公证合同不能证明你所买的房产的所有权现在已经是你的。公证的买卖合同,并不是不动产预告登记,没有对抗他人购买该房的效力,建议可以办理一个不动产预告登记。

住房公积金能否还商业贷款?

福州高先生:已经买房几年了,办的是商业贷款按揭。我们是双职工,已缴纳住房公积金好几年了。不知道现在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还贷款吗?

答:购买自住房取得商业贷款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首次提取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银行还贷证明;经银行打印并加盖业务章的“还款计划”。第二次及以后提取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经银行打印并加盖业务章的“还款计划”。

复式户型购房合同需要二层的图纸吗?

福州徐女士:复式户型购房合同里只有一层的户型图,没有二层的,只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描述,万一以后二楼和描述的不一样,怎么办?

答:你的合同中没有相应的尺寸标明,这对你维权是很不利的,建议你和开发商签订合同附件,对主合同中约定不清的条款做出明确约定,对主合同没有涉及到的且双方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进行补充,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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