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非交易性房产过户时,最经常接触到的是房产的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
如果是以前的外销商品房,必须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免得多走冤枉路。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 2%来收取,收 取 200 元。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 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 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所交税费有:所交税费有: 1.手续费 2.印花税 3.测绘费
因为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 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用的累进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 为收费总额。
具体收费标准为: 档次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0 以下(含 100) 5
2 101 以上至 1000 部分 2.5
3 1001 以上至 2000 部分 1.5
4 2001 以上至 5000 部分 0.8
5 5001 以上至 8000 部分 0.4
6 8001 以上至 10000 部分 0.2
7 10000 以上部分 0.1
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继承房屋评估价 0.05% 的合同印花税。
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一笔契税。其中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这样的。 首先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 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
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了两笔费用,一笔费用是公证费,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也是 受益总额的 2%,但不低于200 元。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赠与的申请书, 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原来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材料以及缴纳的契税收据。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100 元的登记费、5 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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