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以购房的网签时间来界定,领取补贴的手续没时限
如何申领
购房者必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契税完税发票以及房产证,到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四楼档案室办理认定审核手续,领取“西安市个人购房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
“补贴政策截至去年底,我是去年买的房,但至今未领到房产证。我还能领取补贴吗?”连日来,不断有购房者对此产生疑问。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表示:是否能享受补贴,以购房的网签时间来界定。
2008年西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在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辖区内购房的购房者,所购房屋属于在以上区域内次购买商品住房或次购买二手住房,且购房面积在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以下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0.5%至1.5%购房补贴。“我是去年买的房子,优惠截至去年底,现在已经2010年了,我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会不会等我把房产证领到手,享受补贴的这个机会已经‘过期’了?”市民李先生说。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了解到,根据规定,新购商品房的网上签约时间,或是二手房购房者在西安市交易中心过户收件单的时间在2008年9月4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均可享受此次个人住房的财政补贴。“如果在此期间未取得房产证,可在取得房产证后再去办理手续,不影响领取补贴。对于办理领取补贴的手续并没有时限。”西安市房管局办公室林光华说。
此外,对于2008年9月至去年底的补贴政策是否会延续至今年,今年的购房者能否继续享受这一政策的问题,西安市房管局表示:补贴政策没有延续,今年购房将不再享有之前的优惠政策。至于今年是否会出台新的补贴政策,西安市房管局目前尚未接到相关通知。本报记者 郭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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