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网
不久前,某房企告业主一审“胜诉”,二审尚未有最终结论。此事的负面影响正在蔓延。近日,又见房企“告”业主,不过这回不是到法院走诉讼程序,而是通过仲裁委来解决。
日前,业主陈女士在没有接到开发商告知的情况下,接到了西安市仲裁委的参加仲裁通知书,自己住了4年的房子,因开发商申请裁决购房合同无效,要被收回。
2013年9月4日,陈女士与爱人购买了位于长安区郭杜东街唐风苑小区一套49.2㎡的房子,总价22万余元,与开发商陕西飞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首付30%,共7万余元,剩下15万,在开发商办好证件后,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并于2014年9月3日,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办理交接手续后,10月搬入新家。
2018年6月18日,陈女士接到西安仲裁委员会参加仲裁通知书,说开发商申请与她的购房合同无效,让她20日内提交证据材料。6月31日,前往先仲裁委员会提交材料。7月1日,西安仲裁委员会口头回复,让其和未交尾款的业主们把剩下准备按揭的房款交给仲裁委员会,并进行监管,等开发商办理相关证件需要的费用,由仲裁委从业主缴纳的按揭款里拨出。但开发商对调解结果不同意,仍申请购房合同无效,要退款收回房子。
开发商为何申请自己与业主购房合同无效?原因是“合同签订后,该房屋由于规划等客观原因至今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这次开发商不去法院起诉,而是去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购房合同无效,或许是受到了前些日子发生的开发商与业主购房合同引发较大的社会舆论有关,不想成为焦点而另走蹊径的一种考虑。
开发商的仲裁申请,自然遭到了业主的强烈不满和反对。2013年该房子价格在3000元/㎡多,而现在是10000元/㎡多,况且已住了4年,现在说要“退房”,怎么退?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透露,前些年,该小区因为违建和手续不全等问题,被规划局处罚了500万元,也就是说开发商当前或面临资金问题。而这次也不一定是真的想业主退房,而是希望让未缴尾款的业主交齐房款,以实现资金回笼。
目前,开发商已不愿意参加仲裁协调会,调解宣布失败,接下来等待9月份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陈女士等业主决定,如裁决结果表明购房合同无效,下一步将起诉开发商,商谈赔偿问题。
办不下预售证,无法收回房子尾款,开发商不从自身角度找原因,不去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取证,而是效仿同行“状告”业主,确实是特别奇葩的一件事。也许开发商自身确有“难处”,但存在规划问题、违建等情况,明知不合法,当初为何不考虑清楚后果呢?明知结果,却又如此做,除了怪自己还能怪谁?!
因“规划等原因”,也就是项目规划存在问题,要么是存在违建,要么是改建,未通过规划审批,这样的房子即便是拿到预售证,也办不下来房产证!这是比较严重的事件,开发商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找起了业主的麻烦,岂不是岂有此理?!
从前一个房企告业主的情况看,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审理该案的法院系统已在深思,达成的共识是“保护购房人利益,不让违法者因违法而获利”,想必在范围内加强案例学习后,增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法理的研究,再遇到类似案件,恐怕审理的结果要出现不同的结论了!
无论仲裁结果如何,是否走到法院这一步,对当事人和西安来说,需要一个充满正能量的结果,来提振购房人和社会各界对西安的积极期待,给违约者一个惩戒和警告案例!
编辑=周鑫 编审=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