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税如何征收,再度成为“两会”最关注的话题之一。房地产税问题是目前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它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几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目前确定的信号是:房地产税是要征收的,而且进入倒计时!
短短两天左右的时间,包括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部、新闻发言人等各方关于房地产税的话题,进行了信息剧透和各种解释,出台步骤、基本内容、立法时间等已基本明朗。
2017年,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首次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然而,这篇文字当时似乎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
3月4日,大会发言人透露了房地产税立法进展情况:由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2018正式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同时,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分组讨论时进一步透露,房地产税法有望在2018年递交人大初审。
而在3月7日上午,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有关房地产税的情况介绍,则说得更为具体,信息量更大,内涵也较为丰富。要点如下:
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在大多数国家普遍实施的房地产税制度,但是几年前也进行过试点,应该说也积累了一些经验。
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按照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
大致会参照4个共性来考虑:
一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评估值来征税。
二是会有一些税收优惠。如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当然具体的方式不一样,水平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些税收优惠。
三是属于地方税,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比如说教育、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等这样的一些支出。
四是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目的是使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
目前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
结合上述各界表述,所透露出的信息结合专业人士的分析预计,呼之欲出的房地产税推出步骤和核心点已较为清晰:
1、房地产税立法之后,顶层设计会明确一个总体框架,包括税收征收范围、豁免的基本条件、税率的标准范围等,主要是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2、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
3、分步推进的步骤可能是先城市后乡镇,先市民后农民、先企业后个人策略逐步实施。而房屋的评估值应是房屋市场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时价格),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较快,因此最终评估值应该会有折扣。
4、房地产税征收将给地方政府充分授权,让地方在法律规定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方案征收。
5、在2018年有望递交人大审议,预计2020年左右立法完成。
编辑=周鑫 编审=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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