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宜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申请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一路鼎新花园2号楼1单元、2号楼2单元、2号楼4单元、4号楼2单元、4号楼4单元、4号楼5单元、4号楼6单元、4号楼7单元、5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5号楼5单元、5号楼7单元、6号楼4单元、7号楼1单元、7号楼2单元、7号楼3单元、8号楼4单元、9号楼1单元、9号楼3单元、9号楼4单元、10号楼1单元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用于更换单元门,工程预算74018.20元。相关业主如对此有异议的,须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拨付维修资金。上述内容同时在西安市房屋管理政务网(www.xafgj.gov.cn)和鼎新花园小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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