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安市房管局下发文件,就“非法集资广告”进行排查,排查时间自10月15日到10月26日,排查范围包括:“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西安市房管局下发文件,就“非法集资广告”进行排查,排查时间自10月15日到10月26日,排查范围包括:“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印发<2015年西安市非法集资广告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打非办发[2015]7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按照市打非办《关于印发<2015年西安市非法集资广告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打非办发[2015]7号)的工作安排,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5年10月15日—10月26日。
二、 排查清理范围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三、 排查方式
本次排查采取自查、整改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0月15日—17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学习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自查自纠,并自行停发和撤除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2. 整改阶段(10月18日—22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于2015年10月22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我局产权市场处(西大街116号1205室)。
3.检查阶段(10月15日—26日)。我局将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对没有停发和撤除的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开发企业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含有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各类户外广告移交城市综合执法部门。
四、要求
1.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做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上报结果。
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联 系 人:曹峰林军
联系电话: 029-8761770687624254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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