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新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40%

——西安市出台“棚改新八条”

陕西日报   2015-07-23 07:01

[摘要] 7月17日,记者从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获悉,为尽快解决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随着市场变化日益凸显的矛盾、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西安 出台了《西安市人民 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

7月17日,记者从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获悉,为尽快解决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随着市场变化日益凸显的矛盾、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西安 出台了《西安市人民 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后称《若干意见》)。

“棚八条”亮点凸显

货币化安置优惠多

西安市在2014年出台的《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旧政策到期之时为棚户区改造提供政策支撑,但却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货币化安置的政策执行方面遗漏相应对策,使棚改进展缓慢,难以落实。《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新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40%,大力鼓励货币化安置,减少安置过渡时间,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符合中省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要求。

《若干意见》第八条关于货币化安置具体实施办法指出,被征收人可通过三种方式自主选择满意的赔偿方式。优惠政策方面明确指出,在按被征收房屋估价的20%给予补贴的基础上,在征收奖励期限内再给予不超过房屋估价的20%作为奖励;在征收奖励期限内按每月房屋评估价值的0.35%向被征收人支付3~6个月的过渡费;征收人按照相关规定向征收人支付搬迁补偿费2000元以及20日之内搬出的3万/户的奖励费,并免费提供搬家服务;免收产权登记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享受契税全额补贴;与此同时,被征收人子女可自主选择 ,按 内生源办理 。

“新九条“曾提出五项措施

推进棚改货币化工作

而在之前印发的《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业界称“新九条”)中,也有积极推进房屋征迁货币化安置的相关条款。其中第三条中提出了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建立存量商品房选购服务平台,组织被征迁人购买存量商品房,引导开发企业给予被征迁人价格优惠,使用国开行贷款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住建部、国开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用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建保[2014]155号)明确国开行专项贷款可用于棚户区货币化补偿款,杭州 办公厅下发的杭政办函[2015]57号指导意见中也提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所需的货币补偿款,可申请国开行专项贷款)五项措施,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工作。

同时,还提出了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激励措施,一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的政策精神,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群众在购买商品房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借鉴福州做法,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群众给予子女就学优惠政策。

《若干意见》为城改带来什么新面貌?

●调整后的缴费方式和标准有什么变化?

答:在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继续实行低收入家庭备案的基础上,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建廉租房采取缴纳易地配建费的方式进行,不再实行实物配建,易地配建费按现行标准50%收取。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屋的房屋维修资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答:按照《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西安 (2010)74号文件规定执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屋按照9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房屋维修资金。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产生?

答:安置小区所在区 的各街道办事处按照住建部2009年颁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执行。各区住建局和辖区街办要会同开发企业提前开展改造项目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待群众回迁入住后,要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指导小区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并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正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屋的房产证如何办理?

答: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小区产权大证由项目改造主体(开发企业)负责办理;安置群众的安置房屋权证由项目原征收搬迁实施主体会同开发企业负责办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