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即日起,凡在西安市辖区购房的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需进行购房资格审查;购房者需向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申报有关情况,提供西安市家庭购房申请表、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非西安户籍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西安市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家庭成员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从即日起,凡在西安市辖区购房的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需进行购房资格审查;购房者需向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申报有关情况,提供西安市家庭购房申请表、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非西安户籍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西安市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家庭成员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有关单位审查后留存复印件,西安市家庭购房申请表作为房屋买卖合同附件。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家庭,将有关信息录入房管局管理系统;对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有关信息录入后,还应将其相关资料报送房管部门资格审查机构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
购买商品房的非西安市户籍购房者资料审查工作周期为5个工作日,二手房则是在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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